作者:柏松俊晏长军马波来自:襄阳市审计局时间:2017-11-17
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的结晶,也是审计工作的意义所在,提升审计成果运用的层次和水平,不是靠某一个部门的孤军奋战,也不是做好某一个环节的工作就可以一劳永逸,而是应该贯彻于整个审计工作的始终,紧抓审计项目质量、综合分析、运用渠道和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条提高审计成果运用层次和水平的“整体链条”,才能有效提升审计工作的地位与影响力,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与社会各界的认同,在参与和服务国家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注重审计质量,夯实审计成果运用基础
审计质量是审计成果运用的前提,没有高质量的审计成果,审计成果的运用就成为空中楼阁。通过对审计项目精准管理,从三个方面提高审计质量,夯实审计成果运用基础。
(一)“六化工作法”对审计项目精准管理。一是审计立项规范化。审计立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选取与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密联系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切入,深入县(市)区审计机关、基层审计对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之中求教问计,在广泛征求意见与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商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审前调查具体化。审前调查不走过场,将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并重,在深入了解和掌握审计对象内控制度的建立、财务收支管理和相关业务流程运行等情况的同时,重视对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不漏掉任何审计线索,尽可能地占有被审计对象足够多的信息,为制定审计方案奠定坚实的信息支撑。三是审计方案个性化。审计方案不搞千篇一律,切实突出行业特点和审计重点,根据审前调查的结果,结合被审计单位以往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及风险点,对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审计重点、工作方式进行充分研究、讨论,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四是审计方案动态化。针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掌握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和修正审计方案,确保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五是审计现场管理精细化。对审计项目现场实施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审计项目承诺书,要求审计人员和各级责任领导就应履行的职责、保密义务、廉政纪律和应承担的责任四个方面做出书面承诺,明确责任义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勤思、善问、多走、细查”,对被审计单位做到“扫死角、追根源”的彻查;注重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沟通,通过走访交谈,侧面了解潜在信息,对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一律上溯追查,一查到底。六是领导工作前沿化。对审计小组的领导工作要直接推进到项目实施的前沿阵地,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坚持到项目现场听取审计小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和问题,第一时间现场研究解决,及时锁定重大事项和问题的情况和资料,赢得审计时间,争取主动权。
(二)整体联动提升初始产品质量。提升审计质量除了对审计项目的精准化管理外,更需要审计机关数据中心、审理和法制等综合部门的协同支撑。一是深入推进网上审理工作。推动各业务单位及时上传审计资料,做到即时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二是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培训以《国家审计准则》为切入口,从审计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共性、普遍性问题入手,重点讲解审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增强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在每次项目进点前,安排经验丰富的审计干部开展审前培训,集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审计方案,审计实施过程中注重以老带新,搞好“传帮带”,从而达到以审代培、以审促学的目的。三是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按照“集中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的大数据审计思路,把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的各个疑点按单位切分,划归对口科室分组核查,进行逐一核实,实施审计全覆盖,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统一审计处理、处罚标准。由于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者对政策法规引用及理解的偏差,经常导致审计部门对同样类型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结果不一致,影响审计质量和公信力。笔者建议对常见的违纪违规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处理处罚依据和标准,并根据不断完善的政策规定及时更新,最大限度地缩小了审计处理、处罚的自由裁量空间,提升审计的公信力,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提高。
二、注重综合分析,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效能
将审计成果从初级产品做到精品、从低端推向高端,必须依赖高质量的综合分析工作。要以审计成果初始产品为基础,对每个审计项目都进行认真总结和归纳分析,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抓本质,从大量的数据资料中找出普遍性、规律性东西,发现倾向性及共性问题,对问题成因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党政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对被审计单位改进工作有建设性作用的建议。一是着眼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影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深入剖析体制障碍、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促进制度完善和改革落地。二是紧紧围绕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分析,综合评价和考量经济发展的趋势以及政策措施执行中的障碍,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更好地落实。三是紧紧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揭示和反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维护和改善民生。四是建立完善审计情况综合分析及报告机制,凡是行业性审计、重点领域审计、重大项目审计,都要有分析报告,都要有信息反馈,切实提升审计成果层次和水平。五是对审计中发现的虽属偶然性、特殊性问题或事件,但影响到安定团结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快速调研、及时上报,切实为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决策提供更多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
三、注重疏通渠道,拓展审计成果运用领域
经过综合分析和提炼后的审计成果,必须及时向合适的运用渠道分检输送,促使其早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积极疏通问责追责运用终端渠道。在审计中对调查取证、责任界定和征求意见三个方面严格把关,确保审计质量过硬、审计成果可靠,给问责追责工作提供事实支撑。同时,积极向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报送审计成果,为严格实施问责追责提供情况和依据。
二是积极疏通案件查处运用终端渠道。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和重点人的审计监督力度,要求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处意识,特别是注意发现和揭示重大违法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把发现和查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并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强化实时报告意识,审计人员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重要线索,应及时向审计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及时研究确定进一步审查的方式、方法,把问题查深、查透,并抓紧取证,做好移交准备。
三是积极疏通信用综合评估运用终端渠道。将审计结果纳入招投标信用综合评价依据,建立包括社会行为、投标行为、现场行为、履约行为和基本信用评价体系,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负责对企业社会行为进行评价。审计部门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对公司和企业遵纪守法等16项具体内容进行评价。若评价项存在问题,则依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分值;若存在严重失信问题,除按最高扣分标准扣分外,评价对象的整个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清零。
四、注重问题整改,促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在积极疏通运用终端渠道、拓展审计成果运用领域的同时,要进一步依托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等领导部门,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结果公开“两项制度”,完善审计整改问责、联动、跟踪检查“三项机制”,借力政府政务督办、纪检组织问责、人大问政质询、社会议政监督“四大平台”,强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力度和效果大大增强。
一是借力政府政务督办平台抓整改。要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由一个部门独自推动上升至政府统一行动,审计部门在审计报告、决定发出后,由政府政务督查室统一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问题清单与时间节点。对需整改的问题形成台账,通过分类整理、横向分析、纵向对比,对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情况,评估其整改措施与整改力度。对整改到位的,给予“对账销号”。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抄送有关管理部门。同时,联合政府政务督查室,跟踪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主动性、时效性。
二是借力纪检组织问责平台促整改。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基础上,以“两个责任”为抓手,将审计问责扩展至财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及其他民生重点项目的审计中。对审计发现的重要和突出问题,集中分析、整理,通过审计报告、专报等多种形式,报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及时回复处理。
三是借力人大问政质询平台强整改。在完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年度人大报告制度基础上,建立向人大专题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制度。部门整改结果须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要接受人大代表的问政质询。明确部门“一把手”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事一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履职追责问责,强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屡查屡犯问题。
四是借力社会议政监督平台助整改。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示制度。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计整改情况,除向政府、人大报告外,并通过人大、政府、审计网站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助力审计整改的作用;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人大、政府政务督查室、审计、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机制,构造“大监督”格局,形成合力。